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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01-06   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喀什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喀什地委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8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8个)

1.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男女不限,少数民族,副县级);

2.喀什地区科协副主席(男女不限,少数民族,副县级);

3.喀什六中副校长(男女不限,少数民族,副县级);

4.喀什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男女不限,少数民族,副县级);

5.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男,汉族,副县级);

6.喀什二中副校长(男女不限,汉族,副县级);

7.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男女不限,汉族,副县级);

8.共青团喀什地委副书记(男,汉族,副县级)。

二、公开选拔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锐意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

3.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4.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严于律已,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职资格

1.全疆(含兵团)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副县(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军转副团级,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担任正乡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军转干部任正营级满3年,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者);

(3)担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担任县市党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职领导职务满4年,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职位规定的特殊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其他条件:

(1)报考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过经济管理类工作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报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过组织人事或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3)报考科协副主席职位的,有自然科学领域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4)报考喀什二中副校长、喀什六中副校长职位的,应具备中学高级专业职称,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类工作满6年以上。

(5)报考喀什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备中文或汉语言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6)报考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医院管理经验。

(7)报考共青团喀什地委副书记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者)。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1月31日,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考察和体检、决定任用等阶段。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2月5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

笔试、面试、集中体检、组织考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有关情况详见《喀什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可从西部明珠喀什噶尔网(http://ks.xjkunlun.cn)下载。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喀什地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喀什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喀什地委组织部和喀什地区纪委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喀什地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8-12380

喀什地区纪委举报电话:0998-12388

本公告由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522377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月6日

喀什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doc

附件1:职位和条件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责任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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