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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三字诀”推动村党组织书记考准考实

日期:2024-04-12
来源:布尔津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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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布尔津县紧扣“严、准、实”三个方面,扎实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评价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规范管理、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聚焦“严”,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标准,将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参照干部考核政策和县级备案管理要求,明确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制定亮点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村党组织书记“6+3”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任职期间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乡村振兴、联系服务群众、推进依法治疆、规范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六大职责情况,注重听取任职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党员群众三方面意见,做到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情况全面系统科学评价。

确保“准”,规范考核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入全县各村进行实地考核,按照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评定考核等次、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等程序进行。依据任职表现和工作实绩,制定《村党组织书记任职量化考核表》,将考核评价等次与基层组织建设关联、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关联、与加强基层治理关联、与为民办实事关联,明确5方面17项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低于90分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注重将“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全方位、多维度考准考实。

注重“实”,用好考核结果。建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工作机制,突出结果导向,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实行“三个挂钩”考核结果与岗位报酬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报考编制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有发展潜力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重点培养;对工作表现一般、能力欠缺的村党组织书记逐人分析研判,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和多岗位锻炼;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的由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不进反退的,由组织部门进行约谈,不宜继续任职的坚决进行调整撤换。推行“书记干好、全村受益”激励导向机制,在保障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个人绩效的基础上,推动对任职村在项目安排优先布局、资源投放重点保障、政策措施倾斜支持,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的凝聚力、战斗力。2023年以来,1名优秀党组织书记被推荐考录为乡镇事业编制3名村党组织书记因工作不力被调整撤换。